![logo logo](http://img202.yun300.cn/img/nlogo.png?tenantId=166666&viewType=1&k=1696914628000)
关于做好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
- 分类:行业资讯
- 作者: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24-08-30 08:56
- 访问量:
关于做好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
【概要描述】关于做好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
- 分类:行业资讯
- 作者: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24-08-30 08:56
- 访问量:
闽建筑函〔2024〕47号
各设区市住建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:
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(闽政办〔2017〕59号),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各类部品部件,省厅印发了《关于大力推行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的通知》(闽建筑〔2023〕9号)和《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》(DBJ/T 13-453-2024),支持市政工程采用工业化建造方式。为便于各地加强装配式市政工程管理,明确装配式市政工程认定依据,现就做好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设区市、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闽建筑〔2023〕9号文要求,积极推动市政道路、桥梁、管廊等工程采用工业化建造方式,并按照《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标准》(DBJ/T 13-453-2024)开展认定评价。评价结果作为装配式市政工程业绩、享受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以及评价各地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依据。
二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工作可以参照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闽建〔2024〕6号)规定的评价程序和监督管理等要求组织实施。评价申请表和评价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、附件2。
三、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附件:1.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申请表
2.福建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申报材料清单
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4年8月26日
链接:https://zjt.fujian.gov.cn/xxgk/zfxxgkzl/xxgkml/dfxfgzfgzhgfxwj/jzsc/202408/t20240829_6508397.htm
![星原建设](/repository/image/7868464e-53bd-4878-a4d4-d02126208101.png?t=1677247692862)
版权所有©星空体育
闽ICP备19026240号-1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福州